关于开放实验室的规定
为推进学院学生科技、科研活动的开展,鼓励学生追求真知,刻苦钻研,勇攀科学高峰,促进学院学生科研氛围的形成,根据学校关于开放实验室的规定,经院务会议讨论,对学院实验室的开放作如下规定:
一·学院实验室面向学院学生开放。
二·实验室开放统一由学院实验室主任负责。
三·实验室开放对象为:
1·学生承担的全国大学生“挑战杯”科技作品竞赛项目。
2·学生承担的学校学生科研基金项目。
3·经学院批准立项的有关项目。
4·大学生科协、兴趣小组组织的实验活动。
5·其他实验项目。
四·学院学生使用实验室要求:
1·自觉遵守实验室有关规定。
2·使用实验室需要提前递交书面申请,由指导教师负责签字。
3·经学院实验室主任同意并作出相应的安排后,学生可自主使用实验室。
5·实验室主任须安排相关教师对学生实验进行指导。
五·实验室指导教师的工作量由实验室主任统计后报学院统一测算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