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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2014—2015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计划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5-04-30浏览次数:2020

 

根据教务部的统一安排,本学期第九周—十一周(427日—517日)开展为期三周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,为此学院组成了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小组,组长由陈国强院长担任,副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潘志娟担任,组员由各系主任、实验室主任组成, 具体检查内容如下:
一、教学与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:重点检查学院与任课教师在教学或管理各环节、各领域、各方面遵守与执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情况,特别是执行《苏州大学教师教学工作条例》的情况。检查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学生教学纪律的执行情况,重点是师生上课、教师备课、作业批改、实验记录以及学生出勤等情况,努力形成良好的教风、学风。此项工作由潘志娟副院长负责,学生出勤情况由潘爱华副书记负责。
二、期中考试工作:据学校安排,本学期第10周起开展期中考试工作。学院承担的所有必修课程均需考试,并按照期末考试相同的规范执行,一人一座,两人之间有隔座,随机设置座位号卡,并将考试尽可能安排在标准化考场,加强期中考试考风考纪的检查。要求任课教师在427日前将考卷交到教务办公室,并在524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课程的期中考试成绩。对期中考试中的违纪行为、教师登录等级有误等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。此项工作由吴菲非负责。考试安排见附件。
三、实验教学工作:对照《苏州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》(苏大教〔201214号)与《苏州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管理规定》(苏大教〔2013127号),全面检查实验教学各个环节,包括实验课程中实验的开出率及设计性与综合性实验的比例、实验报告评阅、实验教材(或指导书)使用,召开纺织与服装设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、纺织与服装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的建设推进工作。此项工作由教学副院长潘志娟和实验室主任王祥荣负责。
四、实习工作:检查本学期学生的实习情况,检查实习计划的落实、实习指导、实习过程管理等方面的情况。着重检查应用型学生和卓越型学生的企业实习情况。此项工作由潘志娟副院长负责。
五、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:根据《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办法》(苏大教〔2013123号),由教学副院长、各系主任开展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工作。此项工作由潘志娟副院长负责。
六、高级职称教师授课情况:检查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,做到高级职称教师授课率在95%以上。此项工作由曹元娣负责。
七、听(看)课:加强教学质量监控,组织多种形式的听(看)课活动,重点是听(看)双语课程、精品课程,青年教师、新开课教师课程,深入实验室听取实验教学课程,检查实验教学各环节。严格执行《苏州大学关于建立听课制度的若干规定(修订稿)》(苏大教[2012]16号)文件,每位教师都要参加听(看)课活动,完成听课制度中所规定的听(看)课要求。各系及总实验室,于第九周将听课安排上报学院教务秘书,并要求所有老师均要参加听(看)课活动,此项工作由潘志娟副院长负责。
听课安排:
课程名称
任课教师
听课日期
课程节数
听课教室
产业用纤维及产品
王萍
54日(周一)
第五节
工科楼205
纺织化学实验
于法鹏
57日(周四)
第五节
丝绸实验楼223
服装史
蒋孝锋
5 8 (周五)
第三节
工科楼206
纤维结构与测试
魏凯
511日(周一)
第三节
工科楼410
产业用纤维及产品
许建梅
514日(周四)
第三节
工科楼405
 
十、召开任课教师座谈会,此项工作由孙庆民书记负责。
十一、召开学生座谈会,此项工作由潘爱华副书记负责。
各系于520日前上交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小结,并召开各教研室会议。
 
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教务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