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大纺服文[2015]003号
关于调整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通知
各系、办、室:
根据《苏州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》(苏大委[2015]17号)和《苏州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》(苏大学位[2015]14号)的有关规定,经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院长提名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,调整成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,名单如下:
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:潘志娟
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副主席:唐人成
委员:潘志娟 陈国强 陈廷 孙玉钗 唐人成 杨旭红 张克勤
秘书:戴细春
二○一五年十二月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