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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5年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5-06-02浏览次数:1135

为鼓励我校本科生的学科竞赛和科研创新热情,根据《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条例》(苏大教[2014]131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生的实际需求,经研究,启动2015年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
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奖或参加学术科研活动的全日制本科生。
二、申请范围
1. 参加学校认定的各类学科竞赛,获得省(部)级及以上奖励,具体竞赛包括:江苏省普通高校第十二届高等数学竞赛、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、江苏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、江苏省高校大学生物理及实验科技作品创新竞赛、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、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、“外研社杯”全国英语写作及演讲大赛等学科竞赛;
2. 参加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,并通过项目结题验收;
3. 参加“政基金”项目研修,并通过结题验收;
4. 获得科技成果、发明专利;
5. 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参加国际、国内各级学术活动提交论文并被收入论文集或被邀请作报告;
6. 聆听学术报告,并提交后续研学材料(如读书报告、学期论文、评论、文献综述等);
7. 经学校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。
、认定方法及原则
1. 创新学分认定方式参照《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条例》(附件1)
2. 创新学分对应课程分别为:
(1) 全校性公选课:“人文学科竞赛与科研创新实践”课程  2学分 课程代号:00001119;
(2) 全校性公选课:“自然学科竞赛与科研创新实践”课程  2学分 课程代号:00001120;
(3) 专业选修课:“自主研学”课程  2学分 课程代号:SEST0001。
3. 同一学科竞赛获奖或学术科研活动只能选择一门课程申请学分。
四、申请程序
1. 申请者填写《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》(附件2),交至学生所在学院(部)。
2. 学院(部)负责学生资格认定,并将结果汇总,统一填写《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汇总表》(附件3),于6月9日(星期二)下午5点前发电子文档至yangzhen@suda.edu.cn,并将所有文档交至教务部科研训练与对外交流科。
3. 教务部审核通过后统一进行学分认定工作。对根据本通知获得创新学分的同学,学校将免收其上述课程应缴纳的学费。
联系人:杨真;联系电话:67166229。
特此通知。

 
1. 关于印发《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条例》的通知.doc (53.0K)   
2. 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.doc (45.5K)   
3. 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汇总表.xlsx (10.70K)   
 
 
教务部